3男香港荃灣非法集結襲警罪成 判囚11個月至11個月4周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10月20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10月20日電 2019年8月在荃灣,大批黑衣男子參與非法集會、堵路、縱火及大肆破壞,3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經審訊後全被裁定罪成。昨(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11個月至11個月4星期。裁判官李志豪指出,雖無證據顯示3人有參與極端暴力行為,但案件正值社會事件“此起彼落”,參與罪責大同小異,此外3人是經審訊後被定罪,無悔意可言。
圖片來源:文匯報
接受判刑的3名被告為運輸工人何卓軒、無業男子張家榮及調酒師李㑊橉。他們同被控一項法非集結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何卓軒另被控襲擊一名警員,即同日同地襲擊一名警員。
辯方求情指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作出激烈行為,加上本案出現檢控延誤約9個月,望法庭酌情扣減。又稱何卓軒關心家庭,每月支付1.2萬港元家用,張家榮積極服務弱勢社群,而李㑊橉患有心臟病,還押時須要住院,他因本案壓力誘發糖尿病。
裁判官最終就3人共同面對的非法集結罪以12個月作量刑起點,因檢控延誤給予酌情扣減1個月,即判囚11個月。至於何卓軒另面對的襲警罪,裁判官不認同此罪與非法集結屬同一事件,法庭應視作獨立事件考慮,基於量刑整體性批准部分刑期與集結罪同期執行,何的總刑期為11個月4星期。
上一篇
谷愛凌獲北京冬奧最佳女運動員獎
2022年10月20日
2022年10月20日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