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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梁國雄等7人認非法集結罪 今判刑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09月01日  丨  分類:港澳

  攬炒派煽惑前年10月20日在九龍區非法遊行,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於開審前各自承認組織或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法官胡雅文今日(1日)將於區域法院判刑。

  控方再次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及檢控官劉允祥代表;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潘熙及大律師黃宇逸、吳宗鑾等。多名攬炒派人士,包括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和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等到場旁聽。

  7名被告依次為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黃浩銘、楊森和吳文遠。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被控前年10月19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除何俊仁外,其余6人同被控2019年10月20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2罪。

  案情指,前年10月中,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通知警方打算10月20日由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西九龍高鐵站,警方因應公眾秩序及安全反對遊行,上訴委員會亦維持原判,駁回上訴。10月19日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和何俊仁在終審法院外召開記招,一同手持橫額,高叫“香港人反抗”等反中亂港口號,煽惑公眾參與翌日的非法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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