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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擬修例 禁幹犯國安法者任社工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09月07日  丨  分類:港澳

  部分註冊社工近年公然以社工之名參與違法活動,更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觸犯香港國安法。有傳媒今日(7日)引述業界及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計劃今年內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禁止幹犯國安法而被定罪人士擔任社工。惟暫時不會公布有關詳情。

  消息指,當局可能會透過將國安法納入《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件二的罪行,落實禁止幹犯國安法者擔任社工。而目前《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件二中,列明多項不能擔任社工的罪行,包括虐待兒童、亂倫、強奸、謀殺等,如幹犯了相關罪行,只有在社工註冊局“所有成員”同意下,才可獲註冊成社會工作者。

  此外,當局亦會要求社福機構確保社工認識及遵守國安法,預料不會硬性規定社工上課,但機構須就此每年交報告,當局正咨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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