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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理大暴動罪成最高判囚5年8月 官指需棒喝集體暴力行為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09月25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9月25日電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11月中,香港警方圍堵香港理工大學,大批暴徒在校園外圍與警方爆發衝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動。法官王詩麗經審訊後裁定25歲廚師、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35歲補習老師和廚師另因身藏索帶,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王官今(9月25日)早在區域法院指涉案暴動十分嚴重,現場多人投擲汽油彈磚頭等,視現場為戰場,故判刑需迎頭棒喝,阻嚇集體暴力行為,判處廚師監禁5年2個月、運輸工人判囚5年、侍應判囚5年8個月,補習老師則判囚8個月。

  5名被告依次為25歲廚師郭俊明、32歲無業羅煒棟、35歲補習老師姚俊暉、28歲運輸工人丁培基、25歲侍應蔡潤庭,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另外,郭俊明、姚俊暉分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王官判刑指暴動罪行十分嚴重,形容香港為法治社會、和平安定社區,不容許案中集體暴力行為,判刑須大力阻嚇,迎頭棒喝,防止案件重演,否則社會需付上慘痛代價。王官詳列涉案人士行為,指出有數以百計人士在場聚集,投擲汽油彈、磚頭等雜物,用竹枝、雨傘組成路障,有人縱火,路面多處起火。王官又引述警員供詞,指現場非常混亂危險,警員需面對猛烈攻勢,又有警員受襲,而現場亦檢獲19支汽油彈、打火機及弓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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