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年理大衝突三人暴動罪成 最高判囚5年8個月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09月26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9月25日電 前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理工大學附近爆發示威衝突,3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25日在區域法院判囚5年至5年8個月,另有1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8個月。
四名被告郭俊明、丁培基、蔡潤庭及姚俊暉由囚車押抵區域法院聽取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指,案發時有數以百計的人群聚集,涉案範圍大,有人投擲汽油彈並縱火,現場毫無疑問出現大規模暴動。示威者人數超過警方,亦無視警方警告及施放的催淚彈,暴力行為持續兩個多小時。
法官指出,3名罪成的被告當日有備而來,身穿黑色衣物並佩戴防護裝備,把現場視作戰場,對警方作出猛烈攻擊,其中一名被告擲汽油彈,角色鮮明,暴力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安寧。
法官強調,判刑須具阻嚇力,對犯罪的人迎頭棒喝,否則社會需付上慘痛代價。郭俊明被判囚5年2個月,丁培基判囚5年,而蔡潤庭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判囚5年8個月。同案中,另有一名補習老師姚俊暉事發當日管有7包索帶等,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判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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