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二期電子消費券今向約550萬名市民發放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0月01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10月1日電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0月1日)經四間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向約550萬名在7月17日或之前完成電子登記的合資格市民發放第二期消費券。另外,約1萬7千名於8月16日至9月15日期間在政府提供的特別安排下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的合資格市民,亦會在今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市民今日內會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式推送通知。
政府發言人表示,選擇透過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其消費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有關金額會獨立於帳戶內原有的電子錢包,市民在付款時只需開啟應用程式選擇使用消費券,然後如常付款。發言人提醒,第二期消費券金額為3,000元,有效期為三個月,即與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同於12月31日到期,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
而市民如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今天可到港鐵站公共交通補貼站或便利店等拍卡領取第二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市民要先用完首兩期、即合共4000元,才可獲發放餘下1000元。
發言人特別提醒透過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到超級市場或便利店拍卡領取消費券,他們無須購物,但須向店鋪收銀員示意領取消費券,才會取得該券。另外,在8月1日獲發第一期消費券但仍未領取的市民,須在10月31日或之前(即發券起計三個月內)拍卡領取。
發言人重申,只要商戶接受消費券計劃下四款儲值支付工具的任何一款作付款方式,便不能拒絕消費者透過該工具使用消費券,亦不容許額外收費或設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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