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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前區議員煽杯葛立會選舉 各界促嚴肅處理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1月02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剛展開,惟有攬炒分子卻公然挑戰選舉法例,煽動網民杯葛選舉。繼流竄澳洲的許智峯早前在網上煽動投白票后,流竄英國的前攬炒派區議員丘文俊,10月31日晚起連續在社交網站發帖,鼓吹“全民杯葛2021立法會選舉、不投票、不參選”,配圖更公然展示帶有煽動分裂國家含義的“光時”口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強調,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包括講話、書寫、 印刷、展示通告、廣播、於屏幕放映及播放紀錄帶或其他經記錄的材料等。發言人強調,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政公署日前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選舉中投白票,廉署必定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行為,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並籲市民嚴守法規,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

  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亦促請特區政府須嚴肅處理有關問題,確保選舉順利進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盧瑞安表示,就算香港國安法落實多時,仍有反中亂港之徒肆無忌憚,公然發布搞亂香港社會的信息,證明這批暴徒仍未死心,更以為轉貼海外文宣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他認為,即使是網上平台,也需要遵守法律,加上今次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首場立法會選舉,必須維護選舉制度的莊嚴,執法部門應該嚴正執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馬豪輝認為,特區政府已經多次重申,任何人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反中亂港之徒仍公然煽動市民破壞今次選舉,特區政府應該嚴正執法。他更指,今次事件顯示,應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包括加強規管透過網上平台進行各種煽動行動的罪行等。

  針對許智峯的行徑,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早前接受此間媒體訪問時表示,轉載帖文是否犯法,要看帖文有否犯罪意圖,若隨便轉載帖文,有可能被認為是認同這件事,被視為有犯罪意圖。他認為最好不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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