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夥同犯罪”爭議 終審法院今裁決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1月04日 丨 分類:港澳
前年7月28日暴動罪脫夫婦中的湯偉雄以及2016年旺角暴動罪成判囚7年的被告盧建民,2案早前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爭議暴動及非法集結罪中“夥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等,裁決或影響日後2罪定罪門檻,影響數以百計示威者案件裁決,案件今日(11月4日)早將於終審法院公布判決。
終審法院今日將就共同犯罪法理作出清晰指引。(中新社資料圖片)
案件爭議包括是否須證明暴動群眾為“共同目的”而聚集,以及暴動和非法集結罪中“夥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等,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岑耀信勳爵共同審理。
律政司一方代表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指近年犯案集結非常流動,參與者較以前更富經驗,有首腦、有把風、有物資補給,參與者之間自發地建立共識,事前在網上或Telegram等達成協議,如不套用“夥同犯罪”原則,則會使相關法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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