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丁屋政策符合基本法

香港終審法院裁定丁屋政策符合基本法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1月06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1月5日電 香港“丁權”案終極上訴結果5日揭曉,終審法院裁定整個丁屋政策均屬符合基本法,即新界原居民在私人土地建屋,抑或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在政府土地申請興建丁屋,均屬符合基本法。

高等法院前年裁定丁屋政策違反基本法,上訴庭今年初推翻裁決,判政府及鄉議局上訴得直。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在判詞中指出,丁屋政策受到法例及基本法隐含但清楚的認可,由于丁屋政策是通過行政酌情權加以落實,故丁權是完全建基于公法之上,而丁權亦屬于基本法第40條中“權益”一詞的範圍之内。

終審法院指出,根據延續性原則,基本法第40條旨在保護1898年前的新界原居民男性後代,符合申建丁屋資格的事實,此亦是香港所繼承之體制的一部分。

特區政府歡迎終審法院的裁決。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根據小型屋宇政策,如常接收及處理小型屋宇申請,并繼續在處理申請的過程充分考慮不同因素,包括申請人的原居民資格、申請建屋地點的規劃用途、配套設施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