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涉煽惑非法集結續還柙 明年1月4日判決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2月02日 丨 分類:港澳
前支聯會副主席、亂港分子鄒幸彤涉嫌今年在網上發布文章,宣傳及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集會,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日(2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裁判官陳慧敏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4日裁決,鄒因另案繼續還柙。
(資料圖片)
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36歲被告鄒幸彤,被控於今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間,在香港非法煽惑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上一篇
頻頻炒作“台灣有事”,日本真會“防衛”台灣嗎?
2021年12月02日
2021年12月02日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