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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非法集會案裁決 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罪名成立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2月09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2月9日電“支聯會”去年6月4日不理香港警方反對舉辦維園集會,事後有26人分別遭檢控,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何桂藍否認控罪。法官9日裁定三人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名成立。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73歲黎智英和36歲鄒幸彤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鄒幸彤與何桂藍被控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4至10個月,羅冠聰、張崑陽已離港,其餘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則還押至本月13日判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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