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記者機場遇襲案被告上訴被駁回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1年12月12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2月11日電 內地《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2019年8月在香港國際機場遭“黑暴”禁錮和襲擊。涉案的一名被告畢慧芬早前被裁定多項罪名成立,判囚4年3個月,她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遭即時駁回。上訴庭10日頒佈判詞指,被告直接承認幹犯罪行,不難裁定其有意圖參與暴動,現有刑期已是寬大處理。
圖為2019年8月16日,記者會現場的電視播放此前環球網記者付國豪(左)被暴力侵害的畫面。來源:香港中通社
法官指,事主當日被禁錮的時間長達50分鐘,期間被多人侮辱、謾罵和毆打,被告是名副其實的”以眾淩寡”,行為猖獗和極具挑撥性,對遊客和行人都產生了滋擾和害怕的感覺。
法官又指,被告在案件中扮演積極主動角色,包括鼓動在場示威者情緒,嚴重迫切威脅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就本案嚴重性而言,判刑亦屬寬大處理。
畢慧芬早前在庭上陳詞時,曾直接承認曾襲擊及非法禁錮付國豪,但希望法庭輕判,隨後她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等罪名成立,惟她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遭即時駁回。案件的另一名被告賴雲龍,已當庭向法官表示撤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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