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獨”組織成員鍾翰林違反監管令潛逃英國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3年12月29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2月29日電 (記者 張明臻)已解散的“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違反香港國安法被判刑,他刑滿出獄後,違反監管令潛逃英國。懲教署29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已向鍾翰林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執法部門將其依法通緝。
香港中通社圖片(記者 張明臻攝)
鍾翰林今年6月5日獲釋,出獄後需接受懲教署一年法定監管至2024年6月4日。他今年12月14日面見監管人員期間,通知將在12月20日至25日離開香港,去日本沖繩旅行。12月25日,監管人員接獲鍾翰林電話,指趕不上飛機,會於12月28日返回香港。監管人員在12月28日晚聯絡未果,29日通過社交媒體知曉其潛逃英國。
29日凌晨3時許,鍾翰林於社交平台發文宣佈已抵達英國尋求“政治庇護”。
懲教署表示,對於鍾翰林公然違反監管令,並在網上發布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予以嚴厲譴責。呼籲鍾翰林回頭是岸,盡快返回香港。
鍾翰林所接受的監管令是基於《刑事訴訟條例》第211章,所有入所時滿14歲、離所時未滿25歲的更生人士,均須接受一年監管令。
懲教署指出,受監管人士沒有出入境限制,不存在是否批准其離港。但根據監管令要求,須向監管人員報告離港日期等詳情。對於日後會否限制受監管人士外遊,懲教署稱會審視今次個案實際情況並作出檢討。
鍾翰林涉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後,於社交平台宣揚“港獨”等,包括發佈逾1000次具分裂國家意圖的帖文。他承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共兩罪,2021年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共3年7個月。此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三宗判刑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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