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屯門暴動案 被告葉浩軒暴動罪成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01月29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1月29日電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2019年10月1日全港多處出現暴力示威,當日屯門大會堂外有數百人聚集,期間3名青年涉嫌衝擊警方防線被捕,被控暴動、非法集結等罪。第一被告20歲葉浩軒,今日(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暴動、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3項罪名成立,押後判刑,期間需要還押。其餘兩名被告,同樣21歲的冼瀚天及劉昌鵬,非法集結罪罪名不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點新聞資料圖)
3名被告依次為葉浩軒(20歲,髮型師助理)、冼翰天(21歲)及劉昌鵬(21歲)。葉浩軒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屯喜路3號屯門大會堂文娛廣場外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襲擊警員14159,以及管有兩支噴漆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冼及劉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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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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