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港男多次涉“黑暴”非法集結判入教導所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11月23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1月23日電 2名香港青年2019年在香港中文大學校園遊行期間,高舉“港獨”旗幟及叫喊口號。其中一名20歲被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23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同案另一名青年案件排期至明年4月3日答辯。
區域法院。圖源:香港中通社
法官判刑時指,2019年香港發生廣泛示威,中大更曾發生大規模示威,示威為時約1小時半,示威者行經中大校園主要地方。被告是有備而來,曾持橫幅站在示威者前排及帶領呼叫口號。
另外,被告於2019年9月在屯門因參與非法集結被捕,同年11月再涉及香港理工大學示威被捕,被告在理大案獲警方保釋期間犯下本案,屬加刑因素,而被告在去年8月再犯下虐畜案及被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認為被告漠視綱紀,守法意識非常薄弱,再判處更生中心不能反映本案罪責及公眾對不停犯案者的厭惡,加之考慮到被告沒有工作經驗及已輟學,認為他適合在一個講求紀律的環境中,接受性格改造及預防犯罪的培訓,亦可學會一技之長,故最終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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