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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澳大利亞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自12月14日正式實施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3年12月11日  丨  分類:内地

香港新聞網12月11日電 2017年11月,中國與澳大利亞兩國海關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澳大利亞移民與邊境保衛署及邊境執法署關於中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制度與澳大利亞誠信貿易商計劃互認的安排》,自2023年12月14日起正式實施。

資料圖為福建省泉州市石湖港。(香港中通社記者 許其皓 攝)

互認實施後,中澳雙方相互認可對方的“經認證的經營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簡稱AEO),為進口自對方AEO企業的貨物提供通關便利。

相互給予對方AEO企業如下通關便利措施:通過減少單證審核和實貨檢查加快通關;對需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開展風險評估時,對AEO企業資格予以考慮;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溝通處理AEO企業在通關中遇到的問題;致力於在國際貿易中斷並恢復後提供快速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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