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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立會搶文件案 梁國雄藐視立法會罪罪成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03月29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3月29日電 涉及多宗非法遊行案正在監獄服刑的“長毛”梁國雄,涉嫌於2016年仍為立法會議員時,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因而被控藐視立法會罪。案件早前審結,梁國雄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梁國雄,65歲,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罪,即於2016年11月15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舉行會議時引起騷亂,致該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據悉,案件於2018年初次開審,當時裁判官嚴舜儀以控罪條文不能用來檢控議員為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其後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指該條例的設立,是要捍衛立法機關的尊嚴,認為立法會議員應同樣受規管。又指若所有議員均享有特權不受限制,當其中一人阻礙議會運作,將導致其他議員的特權和權利受損。

去年9月終審法院作出定論,議員在會議中搶文件不屬發言,就藐視立法會罪並不享有檢控豁免權,故認為原審裁判官的決定有錯,下令將案發還裁判法院,及完成餘下的審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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