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港大擬修改規程 學生破壞校譽需接受紀律聆訊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04月27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新聞網4月27日電 港媒報道稱,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昨日(26日)召開會議,討論修改《香港大學條例》規程,擬規定若學生的行為“破壞大學聲譽”(bring disrepute to the University),港大紀律委員會有權進行調查和作出裁斷,涉事學生需接受紀律聆訊。
按照程序,修改方案在校委會通過後將交由校董會審理,即新規程或將於12月校董會通過後落實。
據報道,港大昨日回覆查詢表示,就有關學生行為所新增設的條文時彌補現時規程的不足,以加強機制有效維護大學聲譽。
港大指,校方會不時檢討大學規程以配合校務發展和提升運作效率;又指今次修訂規程,包括擴大組成紀律委員會的學生與教師代表團人數,校方稱此舉除可讓更多成員參與,亦可提升組成紀律委員會和處理投訴的效率。港大說,紀律委員會的學生成員是來自各學院自行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故會更具代表性。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在紀律委員會權力(power of the disciplinary committee )的相關規程中指出,該會須就校長命令,針對任何學生涉嫌干犯不同罪行,例如在任何法院被裁定觸犯罪行、襲擊或毆打大學任何主管、成員等,而作出調查和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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