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佈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及康復標準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12月09日 丨 分類:内地
香港新聞網12月9日電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8日公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該指南適用於未合併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症狀或症狀輕微的感染者;基礎疾病處於穩定期,無嚴重心肝肺腎腦等重要諟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療的感染者。
製圖:新華網
指南明確,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居家治療人員盡可能在家庭相對獨立的房間居住,使用單獨衛生間。家庭應當配備體溫計(感染者專用)、紙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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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居家治療人員納入網格化管理。對於空巢獨居老年人、有基礎疾病患者、孕產婦、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療特殊人員建立台賬,做好必要的醫療服務保障。各地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用藥品、抗原檢測試劑、指夾式血氧儀等儲備,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急危重症搶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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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居家治療人員自我管理要求,指南指出,居家治療人員應當每天早、晚各進行1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可進行對症處置或口服藥治療。如出現呼吸困難或氣促;經藥物治療後體溫仍持續高於38.5℃,超過3天;原有基礎疾病明顯加重且不能控制等情況,可通過自駕車、120救護車等方式,轉至相關醫院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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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明確,如居家治療人員症狀明顯好轉或無明顯症狀,自測抗原陰性并且連續兩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Ct值≥35(兩次檢測間隔大於24小時),可結束居家治療,恢復正常生活和外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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