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黎智英案准聘海外律師有違國安法立法原意
作者:总编辑 丨 時間:2022年12月03日 丨 分類:港澳
香港中通社12月3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早前就高院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律師抗辯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香港特首李家超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3日表示,容許海外律師參與黎智英案,與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不吻合。
圖為譚耀宗 香港中通社圖片
當天,譚耀宗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黎智英違反國安法案件牽涉國家機密,容許海外律師參與,與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不吻合。
他說,國安案件的控罪可能與外部勢力相關,聘請海外人士處理並不合理,雖然現行香港國安法中沒有列明此項要求,但國安法在構思上的要求較其他法律高,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說明制定香港國安法的原意,亦有權修改條文。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當天出席一個論壇活動後亦回應事件。她說,終審法院是按普通法處理案件,而特首建議提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履行職責,確保香港國安法有效執行及落實,雙方是各司其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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