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議員質疑報告“淡化”黑暴:什麼“大型公眾活動”搞得連欄杆都沒了
香港新聞網5月19日電 又有敢言的香港議員指出來了!
17日,香港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新一份《審計報告》舉行公開聆訊。其中報告提及2019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地磚、欄杆遭受破壞的情況時,用所謂“大型公眾活動”的字眼去形容當年的暴亂活動。
看到此“輕描淡寫”的用詞,香港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忍不住了,在立法會上直言有關字眼“好刺眼”!
他表示,“大型公眾活動”指的應該逛花市、節日的慶祝活動、大型球賽、嘉年華以及運動會等,認為描述“修例風波”期間的破壞性行為最適合的字眼是“黑暴”,即便用稍微“溫和”的字眼也應該是“騷亂”,而不是“大型公眾活動”。
他又強調,有關《審計報告》并非只在今年供閱覽,日後若有人做研究亦會翻閱有關報告,認為香港下一代若看到有關描述,根本不明白當年發生了什麼。
“什麼大型公眾活動會搞得連欄杆都沒了?”陸頌雄直言,希望審計署在描述問題時用語更精準。
(視頻製作 劉春)
審計署署長則回應稱,有關報告引用路政署所述,路政署原文以英文撰寫,用詞是“Public order events”,在得到署方同意後翻譯成“大型公眾活動”。
陸頌雄在立法會上的仗義敢言於網絡流傳後,收穫不少網友點贊、支持。
有網友質疑,若不用“黑暴”而用“大型公眾活動”來指代有關事件,“那抓回來的暴徒算什麼?在‘大型公眾活動’裡行為不端的人士嗎?”
也有網友直言,若不了解相關背景,還以為“大型公眾活動”指的是演唱會。
事實上,今年1月,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也曾糾正另一名議員議案中的“中港兩地”一詞,建議將描述改為“內地與香港兩地”。
馬逢國其後強調,“中港”這個用詞,“中”代表中國、“港”代表香港,將香港與國家并列,顯然是不正確、不妥當的。由於歷史原因,香港社會上、傳媒上,甚至部分政界人士,長期慣用“中港”一詞,這其實是港英時代遺留下來的陋習。在英國人管治的時期,對香港實行殖民管治,自然想將香港“去中國化”。
但香港回歸祖國近25年,過去一些未能正確反映香港現實的詞語陋習必須改正。